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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塑公費生

台塑企業公費生制度
(一)招募科系:機械工程系、電機工程系、電子工程系、化學工程系、材料工程系、環安衛系、資工(管)系

(二)審核項目:最近兩學期(大一下學期及大二上學期)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0分(含)以上, 且為全班排名前10%,操行成績達80分(含)以上者
(三)任用與獎助學金:實習結束經用人單位評核通過正式任用時,報到時與用人公司簽訂「台塑企業公費生服務合約書」。

          1.大學部畢業生一次發給40萬元留任獎金,約定服務四年。
          2.參加5年一貫直升研究所學生,一次發給50萬元留任獎金,約定服務五年。

(四)實習期間及薪酬:錄取者於大四上、下學期實習不放寒假約10個月。實習期間核給單一薪俸新台幣(下同)36,700元/月(含勞、健保及勞退)。

(五)實習考核通過後正式任用 :實習期間表現優秀,經面談確認該實習生同意畢業且役畢後 (女性免)至公司服務者,實習部門主管得提報錄取為正式人員。

(六)其他注意事項:

          1.結訓資格:公費生需配合公司需要進行相關學程、課程之修讀或專題研究,學業成績及工作表現須達到各公司標準。

          2.正取者得優先選擇與校方簽訂「公費生實習意向書」,正取者棄權由備取者遞補。

          3.已簽訂意向書之公費生如有中止合約或中途休退學,即中止實習培訓計畫。

 

承辦單位: 研究發展處實習就業輔導組
聯絡人: 曾錚(Tsen Cheng)
電話/分機: 2908-9899 ext 3002
e-mail: tseng@mail.mcut.edu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