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9學年度入學
109學年新生入學獎學金(菁英獎學金)
獎學金於每學期評核一次,達到條件後始可續領
名稱 |
頂尖獎學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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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 標準 |
錄取台大、清大、交大、成大、台科大、北科大(或 統測成績達前一年各群組前3%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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並符合 |
英文(或數學)達滿級分者 (適用高中與高職生) |
學測成績達55級分以上者 (適用高中生) |
獎學金金額 |
每學期核發20萬元,最高核發160萬元。 |
名稱 |
一級獎學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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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 標準 |
錄取台大、清大、交大、成大、台科大、北科大(或 統測成績達前一年各群組前3%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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並符合 |
英文(或數學)達均標者 (適用高中與高職生) |
學測成績達50級分以上者 (適用高中生) |
獎學金金額 |
每學期核發12.5萬元,最高核發100萬元。 |
名稱 |
二級獎學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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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 標準 |
錄取其他公立大學 且該公立學校最低錄取分數高於本院各系 (適用高中與高職生) |
統測成績達前一年班級前10名 (適用高職生) |
原畢業高中職學校班級前3名 (適用高中與高職生) |
獎學金金額 |
每學期核發5萬元,最高核發40萬元。 |
大學部獲得入學獎學金者,均安排參加學院榮譽學程且多益達標即可赴國外研習!
名稱 |
頂尖獎助學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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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 標準 |
正取台大、清大、交大、成大、台科大、北科大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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並符合 |
多益高於750分 |
多益低於750分 |
獎學金金額 |
每學期核發12.5萬元以外再加2.5萬元 (共加給10萬元) 最高核發60萬 |
每學期核發12.5萬元 最高核發50萬 |
名稱 |
一級獎學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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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 標準 |
正取中央、中正、中山、中興大學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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並符合 |
多益高於650分 |
多益低於650分 |
獎學金金額 |
每學期核發8.75萬元以外再加1.25萬元 (共加給5萬元) 最高核發40萬元 |
每學期核發8.75萬元 最高核發35萬元 |
名稱 |
二級獎學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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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 標準 |
正取雲科大、高雄科大、北商大 |
本校大學部畢業成績前10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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並符合 |
多益高於650分 |
多益未達650分 |
多益高於650分 |
多益未達650分 |
獎學金金額 |
每學期核發5萬元以外再加1.25萬元 (共加給5萬元) 最高核發25萬元 |
每學期核發5萬元 最高核發20萬元 |
每學期核發5萬元以外再加1.25萬元 (共加給5萬元) 最高核發25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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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學期核發5萬元 最高核發20萬元 |
名稱 |
博士班獎學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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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 標準 |
本國籍學生就讀博士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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並符合 |
多益高於700分 |
多益未達700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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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學金金額 |
每月核發2萬元,最高核發108萬元 |
每月核發1.5萬元 |
核發方式與續領資格
榮譽獎助學金於每學期評核一次,續領獎學金須達成下列校定及院訂條件:
(一)入學時符合本校招生獎學金方案請領資格,並經系、院相關會議審查通過者,即可請領第一學期的獎學金。
(二)第二學期起,前一學期學業及操行成績平均皆須達80分以上,始具續領獎學金資格。
(三)通過學業要求者發給學程證書,未達榮譽學程考核標準者,可回歸至一般學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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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學金續領條件 | |||
校訂 |
1.前一學期操行成績達80分(GPA3.38)。 2.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80分(GPA3.38),或班排名前30.0%,或系排名前30.0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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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訂 |
1.前一學期本院榮譽學程之課程皆及格。 2.TOEIC成績逐年進步並以達到下列指標為原則: 第一學年結束後須達450分 第二學年結束時須達550分 第三學年結束時須達600分 |